公共行政具有自身適用的紀律制度,紀律制度是行政當局有效管理,落實職責,謀求公共利益不可或缺的一環。 該紀律制度主要由《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》內規範,是一個公職法中的一般制度,為此公職人員對紀律及紀律懲戒法律須有一定的認識,特別是關於義務方面。該等法律規範更是領導、主管及高級職程人員應當認識的內容,因為他們擔負起管理工作。
上課地點
澳門冼星海大馬路105號金龍中心15樓F座及G座
上課時間
星期一 10:30-13:30 星期一 14:30-17:30
課程學費
MOP 3420、其他費用MOP 100